沈阳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细则详细规定了学位授予流程。首先,学位依据国家《学位条例》和《暂行实施办法》制定,遵循学科门类标准,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目录为准。硕士学位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授予,评定过程涉及课程考试、成绩审核、论文答辩等环节。
评定委员会负责审批硕士学位申请、审查学科门类、做出授予决定以及处理相关争议。学科分委员会则负责确认考试科目、审核申请名单,提出授予建议,并参与撤销学位的决策。所有决策会议需达到法定人数才能生效,决议通过需多数票支持。
申请硕士学位者需具备一定条件,如政治立场正确、学术水平达标、课程成绩优良、实践环节完成、论文答辩合格等。论文写作要求创新性、理论扎实,遵循学术规范,并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。论文评阅过程中,导师虽为主要评阅人,但需要经过同行专家的二次评审确保质量。
论文答辩由五至七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,至少包括一位外单位专家,指导教师需回避。答辩委员会严格遵循学术标准,进行公开答辩并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决定通过与否。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们各有明确职责,确保答辩过程公正严谨。
整个流程中,保密措施十分重要,评阅人姓名对申请人保密,论文评语需密封传递。对于未能通过答辩的情况,申请人需根据反馈进行修改并重新申请,直至论文满足要求。最后,答辩程序包括主席宣布委员会成员、答辩人陈述、问题讨论和投票决定等步骤。
沈阳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细则详述第一条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和《暂行实施办法》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此详细规定。第二条:硕士学位授予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(2011年)》,按照学科门类进行。第三条: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最终的硕士学位授予决定。
第四章明确职责: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需审批硕士申请名单,审核课程、成绩和学科类别,并能撤销违规授予的学位。分委员会负责确认考试科目、审核申请人名单,提供建议,包括设立答辩委员会及处理争议事项。
第五章强调了申请流程:申请人需具备良好的政治立场、品行和学术水平,完成所有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,参与实践环节,以及通过论文答辩。申请需提交申请表,由分委员会初步审核后提交至校委员会。
论文要求严谨:论文需有实质性贡献,反映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,采用科学方法,体现创新,并遵循学术规范。论文需导师指导,独立完成,保证语言清晰、逻辑严密。
第六章论文评阅中,导师需提供详细评语,论文需经过同行专家评审,如不合格需重新评阅,且评阅过程严格保密。第七章答辩环节,需组建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答辩委员会,遵循公正严谨的原则,通过公开答辩并投票决定是否授予学位。
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各司其职,主席组织预备会并主持答辩,委员提出问题并参与投票。论文答辩过程严格记录,保密性极高。
最后,论文答辩按步骤进行,包括主席宣布委员会成员、答辩人陈述、答辩过程及决议形成。整个过程注重学术标准和公平对待,确保学位授予的公正性。
沈阳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细则第一章中强调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及相关实施办法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了这一详细规定。学位授予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学科目录进行,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决定。评定委员会负责审批名单、审查考试成绩和学科门类,以及对违规情况的处理。
评定委员会下设学科分委员会,他们负责确认考试科目、审核申请者名单、建议授予学位,以及处理相关争议事宜。分委员会还需提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,并确保论文独立撰写且符合学术规范。
申请人资格要求包括政治立场、学术水平、课程完成、实践环节参与和论文答辩的通过。申请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、分委员会审核并推荐给校评定委员会。论文写作需体现创新性、科学方法和外语能力,并遵循严谨的学术标准。
论文评阅过程中,导师需提供详细评语,同时由其他专家匿名评审。若论文未达要求,申请人需改进论文并重新评阅,时间限制在半年到两年内。答辩委员会由本专业或相关领域高级专家组成,其中需有外单位专家,且指导教师需回避。答辩采用公开形式,以不记名投票决定通过与否。
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分别承担组织、主持答辩、撰写评语和决议、提出问题和评价等职责。答辩结束后,由委员会决定是否授予学位。整个过程注重保密,确保公正严谨。